清朝一妇人,谋杀亲夫却是屈打成招,一小伙跑
今天给大家分享一篇古代的冤狱故事。故事内容出自蒲松龄的《聊斋志异》。
故事发生的具体时间不大清楚,反正就是明末清初那段时间。发生的地点在山东阳谷县,也就是西门庆潘金莲故事的所在地。
还别说,这个故事和水浒里的西门庆潘金莲故事还有点像。话说当地有个姓朱的书生,一日偶然看到一个美貌妇人,心生欢喜就想勾搭到手。
正如西门庆想勾搭潘金莲先向王婆问情报一样,这位朱姓书生也是找了美貌妇人的一个老太婆邻居来打探情报。老太婆告诉他,想成就没事儿倒也容易,先去把那妇人的丈夫杀了。姓朱的书生觉得老太婆是在开玩笑,也就顺嘴回了一句:“没问题”。
几天后,妇人的丈夫还真的被人杀于野外。
出了人命大案,官府当然要追查。作为妇人的邻居,老太婆也在问话之列。这老太婆就把前段时间朱姓书生和她开玩笑的话给说了出来。
这样,姓朱的就有了作案动机,也有了一定的证据。
没得说,官府把姓朱的抓了起来。朱书生没有杀人,当然不肯承认。古代审案比较粗暴,不肯承认就动大刑。朱书生是读过书的人,知道一旦承认,这案子就算破了,自己这条小命就保不住了,只要不承认,拖下去或许还会有转机,所以咬定牙关,坚持说自己当初只是玩笑话,自己绝对不是杀人凶手。
就在这时,有人提出,这姓朱的可能已经和死者的妻子勾搭上了,死者很有可能就是朱书生和那位美貌妇人合谋害死的,既然书生不认罪,可以从那位妇人身上着手。
于是,妇人又被抓来了。
一开始,妇人当然也不承认。然而,她细皮嫩肉的,也怎么受得住官府大刑呢。几顿板子下来,妇人就屈打成招,承认是自己私通了朱姓书生合谋害死了丈夫。
前面我们说了,朱姓书生对妇人是一见钟情,确实有意勾搭的。见妇人受苦,他心里很疼,于是也不再抵抗了。
书生向官府说,妇人体弱,受不得官府刑罚,她说的都是胡话。人明显不是她杀的,何必让她承担这不洁之罪呢?现在,我承认,妇人的丈夫就是我朱某人杀的,请不要再为难妇人了。
朱书生既然认罪了,这事儿就好办了。
当然,破案还是要讲究流程的。朱某承认自己杀了人,这只能算是认证,官府破案,还要讲究物证。于是继续追问朱某有何凭证。
朱某是个读书人,脑子很灵活。既然已经打算用自己的死换妇人的生,也就没抱着拖延时间的想法。
他告诉官府,有自己杀人之时的血衣为证。
官府派人去朱书生家里搜查,结果没找到血衣,认为朱书生是在玩弄官府,又把他胖揍了一顿。
朱书生于是又说道:“这是我母亲不忍心拿出证据,因为她知道只要一拿出证据,我就死定了。”这个血衣只有我能拿,你们把我押回家,我自己去取吧。
后面的故事很震撼,书生回家后告诉母亲,拿出血衣,我肯定是死;拿不出血衣,我也活不下来。儿子不想再受苦,你老人家就赶紧拿出来,让我早死早超生吧。
这话说完,朱书生的母亲回到内室,之后果然拿了一件血衣出来。
案子至此,在官府眼里,算是真相大白了。朱书生被判斩首。
但是,故事没有结束。
过了大概一年左右,朱书生快要被斩首了,案子又出猫腻了。下面的内容有点玄幻色彩,我就简单说一下。
原来某日,知县正在衙门里办公的时候,突然有人闯上公堂,怒骂知县昏庸,造成冤假错案尚且不自知。然后叭啦叭啦一大堆,说什么杀人者是宫标,不是什么朱书生。然而这话刚说完,那人就倒地毙命了。
知县后来遍问乡里,才知道进来那人就是宫标。这事儿就当个神异故事听就行了,反正朱书生就这么被无罪释放了。至于当初朱书生母亲拿出来的那件血衣,是她自己用刀割伤自己染上的血。
再之后一年多,那位妇人改嫁给了朱书生。我想,他们的婚后生活应该很和谐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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